賴清德「2027武統台灣」違新國安法?法務部:屬言論自由

賴清德「2027武統台灣」違新國安法?法務部:屬言論自由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07 13:4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07 14:17

總統賴清德。(TVBS資料照/華子琛攝)
總統賴清德。(TVBS資料照/華子琛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藍委吳宗憲質詢表示,總統賴清德之前公開說「2027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引發大家恐慌之後,又悄悄改掉了臉書貼文,質疑這是否為假訊息?有無危害台灣安定?若在新法架構之下,總統算不算未遂、過失?法務部敢不敢辦總統?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在個人意見的表達上,沒有客觀的具體行為,這絕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能去規範。

賴清德先前稱中國當局以2027年完成武統為目標,引發各界軒然大波。總統府隨後澄清是媒體錯誤的片面解讀,賴清德臉書也將文字稿加三個字成「2027完成武統的準備為目標」。

政院修《國安法》重罰網路鼓吹戰爭

行政院上月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法,草案第4條明定,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而條文新增第4條之1,明定若在網路鼓吹戰爭,或是公開散布錯誤、虛假訊息或公開為中從事具有任何政治目的之宣傳,而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財政、經濟安定之虞者,經相關單位會商後,得令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對該內容限制瀏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之措施。若網路服務業者無正當理由不遵行命令,內政部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並按次處罰。

吳宗憲:支持嚴懲叛國 但勿有不明確法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吳宗憲表示,修正草案第四條之一錯假訊息,賴清德改臉書到底算不算?賴清德之前公開說「2027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引發恐慌之後,悄悄改掉臉書貼文。首先,這是不是假訊息?如果總統一開始講的為真,為什麼後來要偷偷改臉書文章?如果總統講是錯的,那他身為三軍統帥卻帶頭散播假訊息,有無危害台灣安定?

吳宗憲指出,如果今天是在野黨的委員說「2027就會打仗」,一定會被說配合中共認知作戰,若在新法架構之下,總統算不算未遂、過失?法務部敢不敢辦總統?就算現在有刑事豁免權,等賴卸任後,敢不敢辦他?

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目前草案規範的對象是行政罰,並無刑責問題,而在個人意見的表達上,沒有客觀的具體行為,絕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能加以規範。

吳宗憲再指,什麼叫鼓吹?什麼叫足以危害?這些都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我痛恨背叛國家的人,嚴懲叛國者,我百分之百支持;強化國防,百分之百支持。但是不要有不明確法律概念」,這會變成是執政者在「修理人民」的手段。

內政部:新《國安法》一定遵守言論自由

藍委牛煦庭質詢時也談及賴清德稱2027年中共會完成武統台灣目標一事,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則說,2027這件事情在國際上有非常多討論,也不是說當時賴總統第一個提出,所以在這諸多的討論裡面,有不同的見解。

牛煦庭認為,一個事件都有很多不同的見解,如果授權給行政機關片面認定哪些東西是「虛假訊息」,就可以進行處分,是不是很容易踩過「言論自由」那條線?馬士元保證,內政部一定會堅守言論自由,但現在要預防的是,利用言論自由攻擊民主自由體制,這才是立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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