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震驚中外的湄公河大案,讓中國改變了東南亞

2011年震驚中外的湄公河大案,讓中國改變了東南亞

2016年9月30日,一部名为《湄公河行动》的电影正式上映,电影上映后立即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因为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正是以2011年的“10.5”湄公河惨案为原型拍摄的。

尽管电影里毒贩的凶残程度已经令人发指,然而,真实的湄公河惨案远比电影里的情节更加凶险、丑恶、复杂。

案件发生后,我国政府为了替受害船员讨回公道,不仅抓到了大毒枭糯康,还揭露了泰国军方的丑恶嘴脸,更以实际行动改变了东南亚。

那么,湄公河惨案的真相究竟如何?我国如何改变了东南亚?

要想弄清楚这一切,我们需要先回顾下当年的事发经过…

泰国军方泼来的脏水

2011年10月5日上午,泰国军方发布公开消息,称有人举报湄公河上面有两艘来自中国的货船,上面载满了大量毒品。

这两艘船的确是中国的华平号玉兴8号,泰国军方称这两艘船驶入时拒绝接受泰国军方的检查,并火速逃离。

泰国军方警告无效后,随即向两艘船猛烈开火,在船上人员失去反抗能力后,军方派人上去检查。

检查人员发现,船上的五名冲锋人员,一人被击毙,其余人等全部逃窜,同时在船上搜出了九十多万粒毒品。

随后,泰国军方又立即发布声明,称已经破坏了这起贩毒大案,并在报道了明确称毒贩为“中国毒贩”,并配上了中国船只的图片。

这一消息传到国内时,我国政府立即回应表示不接受这个调查结果,并说明这两艘船已经在湄公河上行驶多年。

两条船的船长和船员也都没有犯罪前科,并且玉兴8号的船长还曾在事发前通过广播发出过求救信号。

因此,中方要求泰方公正调查案件真相,公布案件细节,给中国人民一个交代,并停止对中国的栽赃。

然而,泰方并没有改变对外声明的内容,他们似乎百分之百确定,这些毒贩和毒品就是来自中国。

为了调查出事情的真相,中国只能成立专案组紧急前往泰国调查。

事情的转机发生10月7日,这一天泰国清盛码头先后出现了两具浮尸,死法相当残忍:

两具遗体都被手铐铐住,一人死于头部和腹部中枪;另一人死于颈部的致命刀伤。此外死者眼睛和嘴巴还被胶带死死封住。

经过多方查证,确认死者为“华平号”船长黄勇,“玉兴8号”船长杨毅德之子。

正在我国政府为这两名船员的死极力维权时,次日,另外9具尸体也浮出了水面,死者惨状与前两者几乎一样,他们都是来自中国的船员。

总共11具尸体的出现,可以说是狠狠打了泰国军方的脸,若是如泰国军方先前的声明所说,这些人都是毒贩,那他们为何全部惨死?

案件的真相

很快,泰国军方为了掩盖先前对于这些船员的污蔑,又迅速将矛头转为了境外贩毒势力——缅甸佤邦的贩毒集团。

缅甸佤邦方面一看这脏水又泼到了自家门上,立刻发布声明反驳泰方:

缅方与此案件绝无关系,建议中方成立调查团,全面调查泰国水域和相关人员,缅方也愿意配合并接受同等调查。

同样,是为了揭露泰国军方的丑恶嘴脸,在声明中,缅方还直接指出:

有目击证人亲眼见到泰方军人登上了两艘中国轮船,并枪杀了5名船员,将其尸体推入海里。

很快,中国方面主导的调查团也掌握了重要证据,证实所有毒品上都没有中国船员的指纹,船上散落的冲锋枪和子弹上面也没有中国船员的指纹。

此外,通过查验船员的遗体,尸检报告显示这些船员都是死于跪地“行刑式”的枪杀,说明他们在死之前已经被限制了行动。

到这里,案情可以说已经很明显了,这两艘中国轮船遭到了毒贩的劫持,船上的船员则是被泰国军人残忍杀害。

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是由毒贩与泰国军人勾结,炮制的一场针对中国的诬陷案件。

这些调查结果被公开后,立即引起了多个国家的持续关注,所有人都等着泰国政府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最终,在各国的数次施压下,泰方9名军人终于自首,并承认参与了这次谋杀。至于为何参与谋杀以及具体的案件细节,并没有公布出来。

之后,泰国政府为了回应多方质疑,又声称这起案件是9名军人的私下行为,并声称将对这些军人进行审判。

然而,泰国政府所说的审判,竟是过家家一样的走程序。

审讯过后,这些军人就被释放了,而具体审讯细节泰方依然没有公布。

13名中国船员的被残害(其中一人失踪),泰国军人的残忍手段,泰国政府的欲盖弥彰,令无数国人愤怒不已,几乎每个知道此事的国人都憋着一口恶气。

眼看泰国方面如此无视公平和道义,我国政府只能靠着自身力量调查整个案件的真相,来为这些枉死的船员讨回公道。

后来,在调查中的过程中,我国抓捕了一名名叫岩相宰的中国毒贩,根据此人的交代,他的上级是依莱。

而这个依莱是金三角最大的贩毒组织——糯康贩毒集团的重要人物。

他曾经向岩相宰无意间透露了,湄公河“10.5”惨案就是糯康一手策划的。

得到这个重要线索后,调查组人员不禁疑惑,糯康这样一个势力庞大的毒贩,为何要针对几个手无寸铁的中国船员呢?

毒贩与泰方军人的勾结内幕

为了弄清楚这其中缘由,调查组把依莱设为了新的抓捕目标,也许只有他才能交代清楚案件的真相。

2011年12月,经过周密部署和重重困难,糯康集团的骨干依莱被我国调查组抓捕归案。

受审后依莱的供词,终于揭露了“10.5”湄公河惨案的真相,也揭露了糯康贩毒集团长期与一些泰国军方人员勾结的事实。

军方人员与糯康集团勾结的原因,竟是靠着糯康提供毒品和替罪羊,来帮他们完成所谓的破案业绩,军方人员则拿着这样业绩升值加薪。

作为回报,糯康在提供这些虚假业绩后,可以获得某些自由贩毒的特权。

虽然案件已经全部水落石出,但调查组成员却陷入了艰难的处境。

因为湄公河是东南亚的第一条大河,横跨中国、泰国、缅甸、老挝等多个国家。

而在整个湄公河流域中,那个臭名昭著的“金三角”,也就是老挝、缅甸和泰国边境的交界处,是一个三不管地带。

基于这一特殊地理和政治环境,“金三角”成了毒贩和犯罪分子的天堂,糯康的大部分势力都盘踞在这里。

这里的毒贩狡猾无比,一旦被抓捕,他们可以轻易借助地理优势逃窜至另外一个国家,而实施抓捕的国家因为需要越过别国国境,自然就受到了阻碍。

因此,我国想要抓捕谋害中国船员的首要罪犯糯康,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为了扫清这些客观障碍,我国政府经过艰难交涉,终于获得了与这几国开展联合抓捕行动的批准。

在制定抓捕计划时,我国根据糯康在老挝的势力相对薄弱这一情报,决定将糯康的势力组织逼至老挝,最后再一举抓获。

然而,糯康贩毒集团在金三角及周边国家经营多年,他手下的毒贩成员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并且手里的武器都是重型枪炮。

在他们的意识中,糯康的命令就是全部,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与对手厮杀。

因此,为了实施对糯康的抓捕,我国派出的抓捕干警和线人一批又一批,终于在2012年4月5日,将糯康逼到了老挝的码头上。

糯康登陆后还准备继续逃窜,却被岸上早已埋伏多时的中国警方活捉。

糯康被执行死刑

2012年11月6日,糯康和其他三名心腹被押送至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他们全部被判处死刑。

糯康为了逃避死刑,多次提出了上诉,但都被人民法院依法驳回。

无奈之下,糯康只好接受这样的判决,于是他提出了生前最后一个请求:希望见妻儿最后一面,交代身后事。

原本对于一般犯罪分子而言,法院通常会允许这样的请求。

然而,法官们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受害的船员们惨死在海上,临死之前他们一定也很想见到家人最后一面,但糯康并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

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糯康的这个请求。

次年3月1日,是糯康执行死刑的日子,为了让中国乃至世界各国人民看到这一大快人心的画面,央视进行了画面直播。

当糯康被押出来的那一刻,很多观众都震惊不已,屏幕里那个男人并不像电视里穷凶极恶的毒贩,反而面容清秀。

不仅如此,他还面带微笑地与周围人的说话,似乎即将要被执行枪决的不是他而是别人。

直到警察取下他手上的手铐,换用绳子捆绑时,他的面部表情才有了一丝变化。

虽然他仍在极力维护“金三角新教父”的颜面,表现的很镇定,但他颤抖的双脚却在诉说着那一刻他内心的恐惧。

直到致命性毒剂注射到糯康体内的那一刻,这一罪恶滔天的大毒枭才彻底下线。

糯康死后,人们在拍手称快的同时还带着一丝疑问,这样一个大毒枭为何会盯上一群手无寸铁的船员呢?

这其中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 当时那几年,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罂粟替代种植”,倡导农民放弃种植罂粟,改种其他农作物,这显然损害了糯康团伙的利益。
  2. 中国船只长期在湄公河水域航行,但却一直拒绝交向糯康的武装分子交所谓的保护费。
  3. 这两艘船曾经运送过缅甸兵和老挝兵,对糯康集团展开围剿,破坏了糯康集团的运毒计划,对他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

综上,糯康之所以会对这些无辜的中国船员下手,一方面是为了报复他们帮助警方捉拿毒贩的举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警告中国政府。

然而,糯康万万没有想到,招惹中国、残害中国人民都是愚蠢至极的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的惨案发生后,人们对于金三角地区的毒贩闻之色变,很多船员都不愿意往那片海域出海。

即便船运公司把待遇翻了一倍,还是有很多船员无法接受,人人都害怕再遭遇当年的事。

因为种种影响,湄公河流域的国际航运船只减少了很多,不少国家的海运贸易都受到了很大影响。

之后,在我国的多次倡议下,中国、老挝、泰国和缅甸达成了四国联合执法安全机制,共同守护湄公河流域的航运安全。

2011年12月9日,我国主导了湄公河流域第一次联合巡逻执法,之后更是在守护这片流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是中国政府打击贩毒活动的决心,改变了历来毒贩猖獗的东南亚。

结语

无论是糯康及其团伙的最终下场,还是建立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中国政府和中国警方都用事实向世界证明了:

中国早已不是百年前羸弱可欺的中国,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中国人不好惹,中国公民人身安全不容任何国家及其公民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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