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看起来十分正派的明星和一些企业老板都喜欢跑去美国生孩子。
按照现代的医疗水平来说,生孩子就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自然分娩过程,哪怕遇到胎位不正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在咱们国家,不少乡镇级别医院都可以完成,根本都不用去县里。
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大老远地跑到美国去生孩子呢?
医疗水平高只是幌子,更多的还是贪图世界第一国家的国籍身份。
很多人都知道美国有这样一条法律,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无论其父母是什么国籍和种族,都可以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这一点,像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传统西方国家目前都不行。
为什么偏偏美国就这么做呢?
有个传闻,为什么在美国出生就自动获得美国籍?之所以有这个规定,都是因为一位中国人的缘故。
正是因为他的故事,促成美国修改了宪法,让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都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这得从1871年讲起,大清的同治皇帝在位时期。
在远离大清的美国,有一对在美国开杂货铺的中国夫妻生下了一个孩子。
当初有很多华人怀揣着淘金的梦想,想到美国去挖金子发大财。
这一对来自广东的两口子也把发财的希望寄托在了孩子身上,取名为黄金德。
那时候,来自大清朝的打工人在美国还是很受欢迎的,不但吃苦耐劳,而且工钱很低。
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只能干一些修铁路或者挖矿的重体力劳动。
想想那个时代,凡是家里有条件的孩子都在私塾念书准备科举考试,入朝当官,就算是出国,也是为了读书留学去的,而不是打工。
黄金德11岁的时候,美国的金矿梦已经基本破灭,面对着大量的华人民工滞留,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排华法案》。
禁止外面的华工们入境美国。
后来又变本加厉,在法案上不断的增加条款,比如在美华人如果离开美国后,被禁止再次入境。
这些针对华人打工一族的条款,直到二战快结束的时候才被废除。
1895年,也就是黄金德24岁的那一年。
这一次黄金德一家回中国广东探亲结束后,返回美国,结果被海关拦截了下来,以《排华法案》为由拒绝黄金德一家人入境。
无奈之下,黄金德只能停留在一艘轮船上,想方设法办理入境。
最后找了律师帮忙起诉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地方法院判定,黄金德是美国公民,不在《排华法案》所限制的人群中,这才允许他入境。
我们也都听说过,在美国,地方法院跟联邦法院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名义上联邦的更大,可实际上真正管用的还是地方说了算。
县官不如现管,在哪里都是一个道理。
联邦政府不服地方法院对黄金德的判罚,于是他们去最高法上诉,想要禁止黄金德入境。
当时虽然也有法律规定了,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只不过制定这条法律的时候,只算了他们自己这一帮欧洲移民的后代,并不包括非洲来的黑人以及亚洲的黄种人。
黄金德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大清子民,因此他们的孩子也应该属于中国的国籍,并非是美国国籍。
但是黄金德请的律师可是有点水平,他提出一个令法官们不得不低头的观点。
黄金德从出生开始,就一直服从美国的管辖和统治权。他和美国公民一样交税,在这个国家得到和公民一样的认可和对待。
《第十四修正案》明确清楚地规定——“在美国出生并受其管辖的所有人均为美国公民”。
当时,在美国打工的不仅仅只是华人,还有世界各地的其他种族人群,这些人在美国能够享受到什么样的权益,会不会因为太压榨而造成社会动乱,这也是令法官头疼的一件事。
据说,这件案子影响很大,其他地方政府媒体也在关注黄金德的案件,方便以后他们自己碰上类似的官司可以拿出来做参考。
后来,最高法院里的8名大法官,通过投票的形式,以6:2的结果,判定联邦政府败诉,正式确定了黄金德具备美国国籍的身份。
从此之后,各个地方的政府逐渐参考黄金德的判罚案件,修改各地的条款,规定了只要你是在美国出生的,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至于他们的父母是来自哪个国家的,不重要。
联邦政府一看,底下的地方小弟都改了,干脆自己也改吧,反正他们平时又不听自己的,还不如落下一个好名声。
有意思的是,当时的大清政府还没有出台比较严格的国籍法律,都忙着怎么应付列强们的不平等条款去了,至于国籍问题,本来没时间去想了。
有钱的地主老财,要跑,也管不了,随便出点钱找个“外国友人”,马上就带出去了。
没钱的老百姓,不用管,因为没钱没路子,跑不了。
也就是说黄金德在当时是同时拥有中国和美国的双重国籍。
1932年,61岁的黄金德带着家人以及他半辈子积攒下来的积蓄回到了广东台山老家。
当然了,那是发生在100年前的中国。
现在的中国已经不再支持双重国籍的身份了,只要加入了外国国籍,不管是出于工作还是为了孩子上学,只要查到已经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那就会自动注销中国国籍。
之前看到有人去告派出所,说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派出所就把他们的户籍给注销了。
你还当自己是黄金德呢?
就算真是黄金德投胎转世,现在的中国,也不是一百多年前的了。